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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使用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系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4 18:35:34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

根据《关于全面启用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系统的通知》(川发改法规[2023]256号)要求,为实现我省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将于2023年6月19日起全面启用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系统。届时,采用远程异地调度方式抽取评标专家的活动,将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预存专家评审劳务费,专家参与此类评标活动的劳务费也将由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统一在线支付,并统一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需要开展远程异评标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提前访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登记注册账号和相应角色的申请,用于登录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开展在线开户、抽取预约、专家劳务费确认等业务: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用户注册及绑定虚拟账户。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需提前登录专家库系统,在线授权(详见附件1《评标专家劳务费用代收代付授权委托书》)开通并绑定唯一的专家劳务费支付专户(劳务费专用虚拟账号)。

2、专家劳务费预充值及预扣。抽取评标专家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其劳务费专用虚拟账号中预存足额的金额,确保虚拟账号中的余额不少于在线支付系统要求的每个抽取活动最低预扣金额。启动抽取时,系统将预扣10000元,作为本次评标活动的预付专家劳务费。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使用对公账户,向其在系统中开通绑定的虚拟账户充值预存金额。充值方式支持在线或银行柜台充值。

3、专家劳务费确认实扣。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登录专家库系统对本次评标活动中参评专家的评标时长和劳务费用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将由省中心按月统一在线支付专家劳务费,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虚拟账号余额退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需发起余额退款时,应按要求登录专家库系统在线提交加盖公章的退款申请(详见附件2《评标专家劳务费预付款退款申请》),报经省中心在线审核通过后,余额将原路在线退回。

最终退还的余额不包含应当支付的专家劳务费。

二、评标专家

评标专家应提前在任意银行实名办理本人的I类银行借记卡,并登录专家库系统(http://ggzyjy.sc.gov.cn:81/),完整、准确填写完善其银行卡信息,用于在线支付评标项目的专家劳务费收取:

1、专家入场登记。评标专家应根据专家库通知要求,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和CA数字证书按时到达指定评标场所,服从现场管理要求验证身份并在线完成专家库系统入场登记。

2、统一评标桌面启动评标。评标专家进入指定评标室或评标工位后,使用其专家库系统账号、密码登录全省统一的“专家评标桌面”,在线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后启动并进入主场电子评标系统开展远程异地评标。

3、收取专家劳务费。完成评标工作后,交易中心将如实对评标专家统一进行出场登记,并经该评标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线确认后,由省中心按月统一在线支付专家劳务费,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税后的专家劳务费,将在线发放至评标专家登记在专家库的I类银行借记卡中。评标专家应自行保障登记在专家库的银行卡信息的完整性和正确性,未能如期到账的可及时联系省中心咨询。

 

附件1:《评标专家劳务费用代收代付授权委托书》

附件2:《评标专家劳务费预付款退款申请》

附件3:《远程异地评标(招标人(代理机构)及评标专家)操作手册》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6月12日


附件1评标专家评标劳务费用代收代付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2评标专家劳务费预付款退款申请.docx

附件3远程异地评标操作手册(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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