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510201202112910
二、项目名称: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07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伟瑞迪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中路7号1号楼二层203
被投诉人: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2号楼701
相关供应商:成都东方东利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20号1栋13层64号
四、基本情况
北京伟瑞迪科技有限公司不服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就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项目编号:510201202112910)07包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2年5月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2年5月6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成都东方东利贸易有限公司针对“测汞仪(水气土共用)”的投标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第*3.2.2项技术参数,为实质性负偏离。该公司虚假响应,其投标无效。
投诉事项2:成都东方东利贸易有限公司针对“测汞仪(水气土共用)”的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4.配置要求(每套):自动进样器1台(包括固体模块和液体模块)”,为实质性负偏离。该公司虚假响应,其投标无效。
投诉事项3:成都东方东利贸易有限公司针对“便携式X荧光重金属分析仪”的投标产品无法满足招标文件多项技术参数。该公司虚假响应,其投标无效。
2021年12月24日,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项目编号:510201202112910)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2年1月14日、2022年1月17日、2022年1月21日、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22日、2022年3月23日、2022年3月29日,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分别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更正公告。2022年4月14日,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07包开标、评审。2022年4月20日,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3缺乏事实依据,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