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510201202113070
二、项目名称:成都工业学院图书馆自助设备及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01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住华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北、第十七大街西正商铭筑4号楼1132号
被投诉人: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3栋2001号
四、基本情况
河南住华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就成都工业学院图书馆自助设备及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510201202113070)01包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2年5月2日向本机关邮寄投诉书,本机关于2022年5月5日收到。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投诉书不符合受理条件,于2022年5月7日依法通知河南住华科技有限公司补正,并于2022年5月10日收到该公司补正材料,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 招标文件第六章01包自助借还机和移动盘点车④技术需求中增加的“1、★所投型号设备通过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提供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复印件”构成“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以及“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
2022年3月16日,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都工业学院图书馆自助设备及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510201202113070)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2年3月31日,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本项目采购更正公告,对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部分内容进行更正。2022年5月9日,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2年5月10日,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本项目01包终止(废标)公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