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510201202202560
二、项目名称:四川轻化工大学材料学院专业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川之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119号
被投诉人1:安迅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琉璃路8号华润广场A座2409号
被投诉人2:四川轻化工大学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学苑街180号
相关供应商:自贡易得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龙城国际3栋2单元20号
四川科拓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府大道蓝涧置地广场T2-701
四川恒弘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0号附1号B幢1层附1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川之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不服安迅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四川轻化工大学材料学院专业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510201202202560)第二包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2年5月30日向本机关邮寄投诉书,本机关于2022年6月1日收到,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 磋商小组对我公司“产品实力”项评分有误。
2022年4月29日,安迅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2年5月16日,安迅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2年5月17日,安迅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本项目评审专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其评审意见无效,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第二包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