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0191
二、项目名称:西昌学院南学1、2、3、8栋学生公寓家具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睿泓远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东路668号3栋2层209号
被投诉人:西昌学院
地址: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海滨中路24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睿泓远景科技有限公司不服西昌学院就西昌学院南学1、2、3、8栋学生公寓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0191)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2年6月10日向本机关邮寄投诉书,本机关于2022年6月13日收到,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综合评分明细表中“1.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中标注‘★’的为重要性条款共20分,评审发现其中有一项不满足(即:负偏离)的扣1分,扣完为止。条款的响应资料要求:提供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带CMA标识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验报告委托检测单位必须是投标人)。”规定具有排他性、限制性,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进行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质量环保及信誉12%”评分因素中《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要求认证范围包括“多功能组合公寓床”与合同履行的产品质量没有关联,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歧视待遇。此外,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或核心产品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人类工效学产品认证证书》的总分为2分,认证范围却包含学生公寓床、书柜、文件柜、办公桌椅四项,认证范围每少一项扣1分,扣分分值与总分2分无法对应。
2022年5月13日,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2年6月9日,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2年6月10日,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本机关予以驳回;投诉事项1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