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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霍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甘孜州炉霍县红军长征公园监理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7 12:07:27

一、项目编号:N5133272023000009

二、项目名称:甘孜州炉霍县红军长征公园监理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顺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东路147号(明大王府)4栋1单元负7楼 372,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顺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甘孜州炉霍县红军长征公园监理采购 监理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1)工程质量,监理机构在工程开工开始即进入施工现场,全程控制质量。 (2)工程进度,施工过程中如实记载工程施工进度,记载影响工程进度的内、外部因素,确保 施工进度按计划进行,使工程按期竣工。 (3)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和安全管理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和整改,避免施 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或其他事故。(4)投资控制,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施工进度、工程完成质量进行支付工程 款。 项目概况 一 本次采购内容为甘孜州炉霍县红军长征公园监理采购,共1个包。 建设地点:甘孜州炉霍县红军长征公园。 二、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 二 标的:甘孜州炉霍县红军长征公园监理采购项目; 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监理服务内容及要求 三 监理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1)工程质量,监理机构在工程开工开始即进入施工现场,全程控制质量。 (2)工程进度,施工过程中如实记载工程施工进度,记载影响工程进度的内、外部因素,确保 施工进度按计划进行,使工程按期竣工。 (3)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和安全管理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和整改,避免施 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或其他事故。 1 (4)投资控制,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施工进度、工程完成质量进行支付工程 款。 2、具体服务要求: (1)对本项目的监理工作负完全责任,按照国家标准对相关内容的要求,对监理工程采取必要和 完善的监督、控制和管理措施,保证监理工程能够按时、按质、按量竣工。并对施工合同段进行工程 管理,无保留的履行规定职责。 (2)供应商在监理工程中严格进行以质量为中心的三大控制和三大管理。即控制工程质量、工 程投资、工程工期、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施工单位进行全方位、全工程的监理和强化 试验、检测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完全处于受控状态。 (3)供应商须定期向业主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及工程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如遇紧急情况, 应立即向业主单位通报情况。 (4)供应商应严格执行监理合同、施工技术规范、监理规范、设计图纸及业主的一切文件、信 函、规定和指令。 (5)人员安排:①供应商须组建项目驻地监理组,现场监理人员必须保证90%以上的出勤率(按 日历天计算)②合理计算监理人员的前后进出场时间安排和工作日,确保本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③供应商须出具拟派本项目监理人员名单。 (6)施工过程中对水土保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监理。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 3、监理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省及行业的项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 规范》(GB/T50319—2013)执行。 四、履约要求 四 1、服务能力: (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及专业技术能力(团队组成、分工协作、专业能力证明等);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务实可行的增值服务措施或有利于采购人的服务承诺等。 2、监理大纲: (1)供应商应提供质量控制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质量控制目标、②质量控制要点、③质量控制 措施; (2)供应商应提供进度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进度控制目标、②节点工期控制严密措施、③ 减少工程延期发生的防范对策、④总进度全面控制措施; (3)供应商应提供造价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措施合理能针对项目特点对应资金运用提出 合理化建议、②控制方法程序正确及控制措施得力; (4)供应商应提供合同和信息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合同管理方案、②信息管理措施、③合 同信息保密措施、④合同跟踪管理方案; (5)供应商应提供安全文明监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安全控制专项方案、②安全管理制度 、③安全监督体系、④安全文明监理措施。 3、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履约能力证明材料及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建议或承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0日 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签订的合同的要求及国家级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 372,5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建勤(采购人代表)王会庞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支出+合理利润”原则。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甘孜州炉霍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6-732695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炉霍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新都镇霍尔广场

联系方式:0836-73282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1栋2单元1001号

联系方式:028-615282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028-61528258

四川国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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